轉發財政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進一步擴大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實施范圍的通知
《閩財購〔2025〕1號》
福州市、廈門市、泉州市、三明市、龍巖市財政局、住建局、工信局:
根據《財政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進一步擴大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實施范圍的通知》(財庫〔2024〕36號,以下簡稱《通知》),我省福州市、廈門市、泉州市、三明市、龍巖市列入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實施城市(以下簡稱政策實施城市),現將《通知》轉發你們。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貫徹落實。
一、提高思想認識。以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為目標,政策實施城市要結合《福建省政府采購領域“整頓市場秩序、建設法規體系、促進產業發展”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6年)》(閩財購〔2024〕8號)要求,運用政府采購政策積極推廣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大力發展裝配式、智能化等新型建筑工業化建造方式,建設綠色建筑。通過開展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工作,全面提高綠色建材應用比重,建設一批具有標志性、引領性的綠色低碳建筑,加快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配套政策,形成支持建筑領域綠色低碳轉型的長效機制,著力建設安全、舒適、綠色、智慧的好房子。
二、加強組織領導。各政策實施城市的財政、住房和城鄉建設、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及時向地方政府報告,加快研究制定本地區實施方案,明確各有關部門的責任分工,完善組織協調機制,做到各司其職、協調配合,形成政策合力。對政策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研究和妥善處理,確保工作順利推進。要探索實施對通用類綠色建材的批量集中采購,推薦符合綠色建材需求標準的優質供應商和產品資源在福建省政府采購網上超市綠色建材館上架,為采購人采購綠色建材提供便利。要壓實采購人落實政策的主體責任,通過強化采購需求管理、建立激勵評估機制等措施,切實提高綠色建材在政府采購工程中的比重。
三、精心組織實施。自2025年起,醫院、學校、辦公樓、綜合體、展覽館、會展中心、體育館、保障性住房以及舊城改造項目等政府采購工程項目,含適用招標投標法的政府采購工程項目納入政策實施范圍。納入政策實施范圍的項目,在可研編制、設計與審查、政府采購、施工、檢測、驗收、第三方機構(預)評價全流程的相關活動中,要嚴格執行《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政府采購需求標準(2025年版)》和《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項目實施指南》。要優先開展工程價款結算,對納入政策實施范圍的項目,工程進度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已完工程價款的80%。充分發揮政府采購工程項目的示范作用,通過驗收的項目要積極申報綠色建筑標識。
四、強化政策落實。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依據各自職責加強政策解讀和宣傳工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調動相關各方的積極性,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要及時總結政策實施工作經驗,提煉可復制、可推廣的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并自2025年起每年7月10日、次年1月10日前將半年、年度實施情況報送省財政廳、住建廳、工信廳。廈門市請按要求直接向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報送總結,同時報送省財政廳、住建廳、工信廳。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5年3月14日